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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网事之《我和大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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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3:30: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冷眼观潮    转贴自:法网天坛    点击数:1582    更新时间:2002-11-11]              
                                    262
  写下这个贴子的题目,有恍如隔世之感。就觉得回忆与大李的交往好像是在翻一本泛黄的书卷了。
  1999年的下半年,我在济南万千新闻组法律版认识大李,那时,他以两个或更多的ID活动,以致我约稿时收到他解释“某某和某某都是本人”的回信,我当时大体知道他是一个28岁就赴任现职(指当时)的副检察长,家在浙江。从1999年8月上旬,开始摘登他硕士论文里的一些东西,很短(查了一下光盘,是8月4日,文章题目《公正的“变量”》),登在检报的法治评论周刊上,我当时是这个周刊的策划。后来忘了是谁的创意,极有可能是大李提出的,说成立一个《法律的故事》撰写组,在周刊上开辟一个故事说法栏目,传播一些法理念。这个撰写组的成员有我,曹呈宏,野山,还有几个别的人,但事实上,基本都是大李一个人在操作。基本上一周一篇,一直持续到我离开法治评论周刊,我到正义网后他还写过几篇,但明显少了。
  
  《法律的故事》撰写组最早都在文尾注明:本撰写组由浙江嘉兴秀洲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红组织,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这个尾注就停止了。事情是因为一篇题为《检察官拒绝普法考试——“速成”不能成就法律的专业化》的文章,文章没对组织考试的司法局点名,但嘉兴当地的同志就感冒了,甚至市检察院朱立乔检察长(这个很左的老头子后来把大李调到他手下,当办公室主任,像驴一样地让他干活,让大李痛下离开检察院的决心)也对此问罪,大李所在的检察院的检察长也保不了他,大李只好让我以检报的名义发函向朱致歉,为了法律的故事,为了我和大李的友情,我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郑重以书面方式表达了本就不存在的歉意。
  
  法律的故事撰写组在此后所取得的空前成功,是我们当初没有想到的。几乎每篇文章都被转载,甚至连中央电台都通过电话就一些文章采访大李,法治评论周刊因为这个专栏的存在而变得厚重。
  
  2000年8月,我要离开法治评论周刊的时候,把一些老作者邀请到北京,搞了一个研讨会,大李在会后就几乎不再写什么法律的故事了。我有些心疼,就动议他继续下去,要么在正义网上开一个专栏,后来他还陆陆续续地写,但好像没有多少感觉了,写出来的东西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引起巨大反响。这中间,他也不不断变换角色,就像我前面说到的到市检察院当一个办公室主任——他完成了此前很多人根本不能完成的事,这些事对于当地检察工作的发展都是很有意义的,当他基本完成这些工作而前面的仕途又是一片明亮时,他作出了一个重大的人生决定,这个他所谓意志自由的决定,使他毅然离开他奉献了几乎全部美好青春的检察机关,转而进入校园。
  
  这个三年,他完成了从副检察长到办公室主任再到教授的角色变化,个性从极度压抑转向彻底解脱,这对他来说,是个非常好的选择。而我,在这三年中也和他一样,不断变换场景,比如说完成了从纸媒体到网络媒体再到别样的纸媒体的变化,但可悲的是还是徘徊在原来并不大的舞台上。
  
  回想与大李的交往,我心怀感激。我是因为水平的原因不能活得像他那样汪洋恣肆,而我所获取的些微成功也都是靠大李这样的朋友们成就的,就记得小兄弟童蒙说过,你是借力而图发展——是啊,如果没有大李和今天这些网上好友的助力,我大概连感慨的机会也不会有的。
  
  看到大李的留言,想到友情,想到这些尘世中难得的感动,就写下这些,聊作纪念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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