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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靠的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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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3:3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285    更新时间:2004-2-18]              
                                    

     今天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中国之声”频率的“今日论坛”节目中听到了这么一条消息:教育部对高考加分制度新的适用标准——对道德有突出贡献的考生可以加分,最多可以加20分,南京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已经对此消息作出了赞同性的回应。对此消息的支持者认为教育部出台此文件,将以“道德标准|”作为知识的一种新的评价标准,是一个进步,最好的例子就是对象“刘海洋泼熊事件”这样的学生,虽然达到了知识评价标准,但是却达不到道德的评价标准。反对者认为道德不好量化,在路边拣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人道德高尚还是见义勇为,英勇受伤的人的道德高尚?而且由于男女生之间的天然生理差异,可能导致一种无形中的不平等,比如有些表现道德高尚的行为,比如见义勇为一般男生出手的可能性大于女生。此种观点其实也就说果道德可以量化后,分数化后,这种以道德为评价机制的加分制度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听到以上的观点后,发觉他们的逻辑是有问题的,忘记了谈论此问题的根基。其实这个消息的逻辑核心词是:道德上有突出贡献的考生,加分。其逻辑首先是道德上有突出的贡献,然后才可能经过一系列的评判,认定,最后导致是否加分。因此无论加分与否都要首先认定学生的道德。但是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不道德?当有人落水,某人英勇救人,我们可能称其道德高尚,但是假如当他问被救者开价要钱时,他还道德吗?任何行业都有其所谓的道德,这里指的到底是那种道德?当某人落水,周围的人都又不会游泳,他们没有作出舍生取义的行为,难道他们就不道德吗?在我们国家,我们可能视同性恋行为不道德,视未婚同居或者先孕的不道德,但是对于同性恋群体来言,对于未婚同居或者先孕的群体来言,他们认为他们是非常的道德的。因此道德并非一个先在的物体,一个哲学家口中的形式,因此我们并不能用具体的行为与之相比较,然后的出高,中,低的划分。
        道德其实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地方化的知识,它具有民族性,区域性和社群性的特点,因此普遍的,大写的道德存在的说法是值得怀疑的,即使有那也只是某个利益集团的“伪道德”,正如罗兰夫人在上断头台时曾仰天长叹到的:正义,正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当甲为一行为后,乙指责其不道德时,乙只不过是以自己心目中的道德“强奸”了甲的道德而已。因此道德实在论是值得怀疑的,我反对道德实在论,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不同的群体之间会有不同的道德,他们有自己的“活法”,从而不断的创造着自己的文明。道德在古人的心目中是一理想,一种抱负,一种“修,齐治,平”的理念,是体现在行动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古人从来都不会要求或者强求大家道德一致,思想一致,因为道德是一种内心自省的东西,靠的是“一日三省”的执著,这也就是为什么不应该过多的用道德话语评价法律或者政治问题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同时他们又是盲目的,是“无意识”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民主不是万能药方,多数人不一定就是对的,真理常常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原因。因此假如本文开头说道的消息在今年的高考加分制度中真的实行了,那么我想问问:“道德有突出的贡献”中的“道德”是谁家的道德?它到底价值多少分?
  
                                                             2004年2月8日于家中
  
                    
                         没有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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