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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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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3:3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237    更新时间:2004-2-18]              
                                    
     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郑板桥
  
  眼中之竹,胸中之竹,画中之竹,虽然都是竹,但此竹以非彼竹,真正的灵感并非是通过设计或者精密研究得到的,没有固定的\"定则\".它常常存在于\"法外\",可遇不可求.法律也不例外,\"本本中的法\"与\"运行中的法\",\"自然法\"与\"实在法\",\"市民法\"与\"万民法\"虽然都贯之以法之名,却有些生长于\"上帝之城\",有些浮乎于\"世俗人间\",更有的只是学者思想中偶尔非过的梦而已.但此竹与彼竹,此法与彼法,的出现最终都可以归结为画家,法律人即——人的存在,唯有人才是万物之灵长,词话虽然有些霸气,当也不觉的给人以奋进之感。正是有了理性的人的存在,世界才从混沌走向开化,从野蛮走向文明;正是有了求真,求实,求美的人的存在,才会在“实在法”之外的 “法外”不断的创造喝发现新的“化机”。因此法正是因为人的存在才显得不那么呆板,不那么形式主义,不那么固执,法不应该仅仅是“平之如水”,“触不直者去之”,更重要的是法要去人的“兽性”,添人之“理性”。
       法其实是一种生活,一种古人和今人都向往的生活。法并不仅仅是镇压,暴力,正异类的代名词,因为那只是对法的一种歪曲,一种亵渎,法更多的体现一种平等,一种对话,一种公正,一种正义,虽然公平,正义总是给人飘的感觉,并时而成为罪恶的魅力外衣,但是他们永远是人所不断梦想和追求的。
      缘法而生活,人将显得更加有灵性,并发现更多的“法外之化机”,背法而生活,人除了显示的只是赤裸裸的原始兽性,导致的只是“人于人之间的战争”。
  
                                                               2004年1月30日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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