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三石头客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搜索
查看: 42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络编辑们学点知识产权法好吗 ?

[复制链接]

915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3:3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100    更新时间:2004-4-3]              
                                    这两天上网,一打开QQ就接二连三的收到朋友发来的诉苦信息:诉苦自己在网络上发的文章被其他的网站“掐头去尾”,仅仅保留中间部分,而且不署名和出处,转贴而去;更有甚者,一位朋友本来就是某知名网站的专栏作家,当朋友将自己的稿件投向该网站的编辑后,不但没有收到录用或者不录用的回音,也未见寄来稿费,文章反而被编辑分为多段,一段做为一篇文章,发表于其网站,并且不注明作者的姓名。     笔者听到这些消息后,感觉真是气愤。堂堂知名网站的编辑难道连最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吗?他们难道不懂的作品一经作者创作完成,作者就对其作品享有专有的著作权?他们难道不懂得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他们难道不懂得在非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作品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恰好笔者当时在这家知名的网站上看到了一则“诚聘编辑”的告示,于是索兴点击,看到里面对于所要招聘的编辑的要求:
  
    新闻编辑、硬件频道编辑要求如下:
      1、具有对科技、业界新闻事件的敏感性,知识面广,有良好的策划及采访经验;
      2、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文字功底扎实,文笔好;新闻消息写作能力突出;
      4、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水平4级以上,笔译、听力能力强;
      5、熟悉电脑操作,掌握基本网络知识,有基本的网页制作能力;
      6、有相关媒体工作经验或大型网站编辑经验者优先考虑。如有作品发表,请一并在邮件中写明。欢迎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投递简历。
  
    笔者发现所有的条件中就没有一条要求“对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熟悉或者了解”的,难怪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这两年接连不断,从这则招聘要求中我们大概就可以窥之一二。因此笔者希望各种媒体在招聘编辑的时候应该增加一条考核标准,即;是否熟悉或者了解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在此笔者推荐各位想成为编辑的去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WIPO版权公约》,《WIPO邻接权公约》,希望这些编辑门在行使自己的编辑权力的时候,稍微思考一下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那么我想文中开头的侵权现象就会大大降低。
                    
                         没有任何评论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转发到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三石头客栈 ( 闽ICP备17012760号-1  

GMT+8, 2024-5-13 19:10 , Processed in 2.85480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