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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QQ视频窥测网络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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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3:3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5659    更新时间:2004-4-3]              
                                       自从有了QQ视频,十年前《纽约人》杂志上所言说的:“在互连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网民门不但可以和自己的朋友门在网上通过QQ聊天,而且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使得距离更加显得没有意义。但是另许多网民气愤的是:当安装了摄像头之后,发现向自己发送聊天请求的人多了好几倍,这种情况在以前没有装摄像头的时候从来没有出现过。而且很多请求的内容更是‘视频做爱’、‘让我们视频一起high’等,让人感到十分厌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网络中难道就不需要道德了吗?任何使得我们的网络生活更加的纯净化?  
                  网络世界促使道德的拘束机制下降
      我们常常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意思就是在一个熟人社会中,无形的乡规民约,公序良俗无时不对周围的人们起着警示的作用,由于现实的熟人社会中,人们活动的范围的有限性,使得人与人之间形成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秩序,这种秩序对人们的行为也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很少发现某人会在自己的家门口强奸某人,但是我们会发现许多强奸犯往往是在离开了自己居住的熟悉的地方后,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做案。这就说明了陌生人社会比熟人社会更加缺少道德的制约机制,这也是为什么法治国家需要建立在陌生人的工商社会的基础上的原因。而网络的虚拟性,全球性,管理的非中心性等特征决定了,它是一个陌生人的虚拟世界,因此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约束机制在网络世界灰飞湮灭了。也正是如此一些网民才会超出道德的界限,作出一些“越轨”的行为。要使得网络的陌生人社会变的相对纯净,必然需要法律的介入。形成一种加强道德约束的机制。
      
           网络社会需要法律来加强道德的约束机制
  
  在“越轨”者的心理中,他们认为自己做什么是没有人知道的,无所谓,殊不知法治社会中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建立在不对别人的利益造成伤害或者威胁的基础上的,而他们的行为往往对别的网民造成了“骚扰”,这种骚扰可能包括“性骚扰”和“信骚扰”两类。针对前者美国人在1964年将性骚扰写入法律《人权法案》。1986年,美国最高法院将性骚扰认定为一种非法的性别歧视,规定雇主负有调查性骚扰投诉、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其进行阻止并使之不再发生的法律责任。美国官员或公司的男性上司一旦被告性骚扰,往往会立即置于法律的严格审判之中。根据《中国区域性妇女受暴力侵犯研究报告》显示,多数中国民众希望严厉制裁性骚扰者,超过7成的人同意给予性骚扰者警告、拘留、劳动教养、行政处分的惩罚。可以说“性骚扰”的立法在我们国家只是时间的问题;对于后者最集中体现在垃圾邮件以及短信的骚扰,而对于垃圾邮件来说,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3年7月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平均每周收到16.1封电子邮件,其中垃圾邮件占据了8.9封,垃圾邮件数量超过了正常邮件数量。根据著名垃圾邮件对比资料库SBL database的统计资料,全球10大垃圾邮件最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中,亚洲占了绝大部分,而中国更是仅次于美国高居第二位。随着广大网民的呼声的增大,中国的《反垃圾邮件法》也即将出台。
      法律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是将道德的法律化,道德和法律相比较而言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内心的自我约束,古人云“一日三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某人违反了道德,只会招致公众的舆论谴责和自己良心的忏悔,可以说这是一种弱约束机制,而当道德上升为法律后,以法律来保证和维护道德,就使得道德有了根本的强制性约束机制,违反了,就要受到法律的否定性制裁。因此我们的网络社会要想变的更加纯净,吸引更多的民众的眼球,那么以法律的方式加强道德的制约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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