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三石头客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搜索
查看: 464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虚假安置:政府失信于民!

[复制链接]

915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3:3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转贴自:中国农村研究网    点击数:2684    更新时间:2004-8-9]              
                                    
  
  19932月,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简称涵江区政府)对涵江区涵三路进行拓宽建设,世居涵三路旁的居民梁玉钅荣作为拆迁户与涵江区人民政府下属的涵江区旧城改造工程涵东第一工作小组签定了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梁玉钅荣临街店面占地面积为148.85平方米、埕地面积为7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5.4平方米,拆迁后安置店面五开间(宽度3.5米、长度12米、总面积210平方米),梁玉钅荣应在1994910日前拆除房屋等。协议签订后,梁玉钅荣按约拆除了旧房,但涵江区政府却违反协议,不但没有办妥相关的建房手续,还一直用有争议的地段虚假安置或以低价补偿等形式欺骗梁玉钅荣,拖延至今尚未安置!
  2002425日,梁玉钅荣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年1121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涵江区政府虽然口头上为梁玉钅荣安置店面五开间,但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导致梁玉钅荣无法盖房,应视为没有实际安置。判令涵江区政府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为梁玉钅荣安置经济价值相当的店面用地五间(宽度3.5米,长度12),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给梁玉钅荣安置补偿费183750元。
  如今,判决已生效一年多来,经过梁玉钅荣一家近百次的要求,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执行多次,但由于涵江区政府拒不配合,至今尚无结果。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人民。我们的权力为谁而用?当然还是人民。在为官者的思想认识中,这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这样的问题却常常令人困惑费解,这样的道理却往往让人难于把握。由于偏面地追求工业化、城市化,我们的政府及官员常常轻易偏离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公德准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人为地加剧社会利益分配的失衡,最终导致政府行政的错位和“扰民事件”的频频发生。当然,这样的错位和“扰民事件”并非都是少数官员的个人不法所为,并非都是政府部门寻租腐败的极端现象,并非都是一些地方政府不谙法律条文、不知公民权利的盲目行政。哪我们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在什么情况下、仗什么力量扶持,对这样的错位和“扰民事件”,竟如此坦然和勇敢?如此地勇于诡辩、心安理得?
  低补偿、无秩序、失公平的拆迁,已成了广大拆迁户的心头不能承受之痛!我们衷心希望莆田市的各级政府及官员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要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为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使自己永远不脱离群众,坚决抵制“扰民事件”发生,为人民创造一片安居乐业的新天地。
  
  
                    
                     
游客『莫文隋』于2004-8-12 20:04:32发表评论:
评分:5分
    从《海峡都市报》发表有关莆田话题的讨论至今,我们发现莆田的领导们仍然我行我素,并没有真正对莆田当前经济停滞不前的问题进行思考,却整天沉迷于说假话、说废话的骗子行径之中。

游客『j』于2004-8-11 8:37:29发表评论:
评分:5分
    客观实在。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转发到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三石头客栈 ( 闽ICP备17012760号-1  

GMT+8, 2024-5-13 23:47 , Processed in 2.917205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