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三石头客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搜索
查看: 56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话“黑网吧”(续)

[复制链接]

653

主题

0

好友

7972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3:27: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赵福军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985    更新时间:2004-8-17]              
                                    
  
不久前,笔者针对黑网吧现象写下了《大话“黑网吧”》的文章,发表于网吧黄页不同关观点栏目(文章详见:),引起了不少网吧业主的关注。笔者通过将社会上出现的各种黑网吧归类为:逼良为娼型黑网吧,贪得无厌型黑网吧,合法型黑网吧三种类型。并归各自的形成与原因进行了分析,通过对现今出现的几种有趣的黑网吧现象的列举,试图归纳出黑网吧的共性,特点以及发展趋势。(例如黑网吧追求的是隐蔽性,黑网吧具有由城市向乡村转移的趋势,黑网吧的主要客户基本上都是学生)最后笔者预测:黑网吧还会继续“黑”下去。可以说与合法网吧对应,必然会存在黑网吧,因为人的本性决定了那里有利益,那里就有为利益冒险的动力。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使得黑网吧的数量和对社会的危害尽量的减少到我们可以容忍和控制的范围之内,而要达到此目标关键在于改革网吧治理方式,通过制定良性的规章,制度,依靠稳定的制度,成文的规则,进行预防式的常规式的治理。改变以前,现在我们正在使用和运作的突击式的,阶段性的,事后的,非常规化的运动式治理。通过浏览广大网友的留言和与一些朋友的交流,笔者发觉原文对黑网吧的类型的概括并不完整,还应该补充加上“有权有势型黑网吧”与“公益型黑网吧”,以下是详细分析:
  有权有势的黑网吧
  权和势是两种资源,而且是两种稀缺资源,资源的稀缺性程度越高,则其市场化后的价值就越大。几天前,在和一位网吧朋友聊天的时候,我问她:最近全国都在对大大小小的网吧进行整治,你的网吧的生意如何?她回答说:生意非常差,但最让人气愤的是我周围的几家网吧都违反规定超时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却没有人来管理,我一接纳未成年人就被罚款15000元。你说这样公平吗?我继续问她:为什么你周围的网吧业主敢于违反规定经营呢?她回答说:因为他们有人啊,和管理部门的人有关系啊,比如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我听后仔细想想发觉这种类型的黑网吧的确存在,而且在全国所有的黑网吧中所占的比例决不在少数。费孝通早在几十年前的成名著作《乡土中国》,《江村经济》等书中就很形象的概括出了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在此社会中法律是不起什么作用的,起作用的是因各种原因交织在一起的关系网络。管理网吧的相关部门达到十多个部门,他们手中都掌握着各种公共管理的权力,当他们未将这种“公共”之权用于“公共”利益,而是用于各种私利时,这种“公共”之权就“市场化”了,从而各种灰色收入,寻租行为,保护黑伞都随之产生,腐败也随之到来。(对于权力市场化与腐败之间的关系,何清涟女士在其著作《现代化陷阱》,《经济学与人类关怀》中都做了精辟的论述。)当我们的网吧管理者碍于各种关系网络,面子而将自己手中的管理职权的行使稍微的放松一下,怠慢一下,不作为一下,各种形形色色的“有权有势型黑网吧”就产生了。这种有权势型黑网吧与其他几种黑网吧相比风险更小,而且“不良”竞争力更强。使得其他几种黑网吧同行都感到不公平,更别说是对那些合法经营的网吧,打击和排挤力度更大。因为这明显的属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公益型黑网吧
  笔者在此论述的公益型黑网吧主要针对各种高校中借“电子阅览室”,“图书馆”等场所为掩护体,经营的黑网吧,当然也包括现今各地积极建立的各种公益型网吧因异化,变相经营而产生的黑网吧,由于这些场所本来的消费群体基本上是学生,一但“黑网吧化”则对学生产生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
  有权有势型黑网吧与公益型黑网吧的产生都和权力的异化有关系,其实本质上来说这是权力滥用的产物。从政治学角度来看,权力是腐败孽生的温床,腐败寄生于权力,无权力则腐败无从谈起。阿克顿勋爵有一句至理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可谓是权力与腐败关系的最好描述。孟德斯鸠则以他天才的“本质的直观”一针见血的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这一理念集中反映了西方政治文化对国家权力的怀疑态度,也由此引发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命题--如何使权力不致滥用和产生腐败?无疑法治是各国选择的必然之路,因为法治的前提是建立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的,正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天使,因此我们才需要政府,才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服从法律的统治,从而达成规则治理的事业。对于网吧管理者也一样,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要知道从契约论的角度这种国家权力的所有主体是每个国民,而他们仅仅是这种权力的行使主体而已。假如他们不按照国民的意志即法律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那么就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正是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的有效规治。我想当所有的网吧管理者门都按照相应的法律授权规定,理性的运用手重的权力,正确的认识到自己行使的权力的主体来源于每个国民,而自己仅仅是权力的行使主体的时候,以上两种因权力滥用而产生的黑网吧就会消失。
  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过作者许可,谢绝转载。
  
                    
                         没有任何评论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转发到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三石头客栈 ( 闽ICP备17012760号-1  

GMT+8, 2024-5-9 18:01 , Processed in 3.588006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