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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女警会不会诱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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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2:5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中法网网友    转贴自:北京晚报    点击数:5387    更新时间:2006-8-18]              
                                    
作者:中法网网友  阅读659 更新时间:2003-10-1

  
     
  时尚装引诱色狼 靓女警性感出击
  性感警花会不会诱发犯罪?
  
  性犯罪常常属于“激情犯罪”,郑州市挑选年轻漂亮的女警穿着高跟鞋、迷你裙、低胸上衣等比较暴露的服饰,去引出强奸犯,是否有诱导犯罪、制造性侵犯案件的嫌疑?
    背景新闻
    据沈阳晚报消息,河南省郑州市新成立一支由8名年轻漂亮的女警组成的女警队,其任务是作为性罪犯的诱饵,以高跟鞋、迷你裙及低胸上衣取代密实的制服,试图引出强奸犯。
    郑州市的中原辖区过去1年里发生了50多起性侵犯案件,警方因此出奇招,希望打击罪犯。该警队队长刘素惠警官在接受采访时说,其中一起案件的受害人是一名13岁的女生。该受害人居住在郑州市市郊,是在回家途中,光天化日之下被攻击。她在上个月遭奸杀,使整个郑州市感到震惊。这也是促使警方尝试新方式打击罪犯的原因。
    这名队长说:“过去,我们都是由男警员装扮成女性,因为他们认为女警太过柔弱,不适宜担任这类职务。不过,男警员的扮相没有多大说服力。”她指出:“在侦办许多案件中,女警都比男警强。男警会把罪犯吓跑了,而女警则会引他们出来。”虽然队里的女警个个都很漂亮,不过刘素惠指出,她们是由于本身的能力而获得挑选的。“获挑选进入该警队的女警全都从警察学院毕业,而且完成了许多训练,特别是武术、射击及破案技术的训练。”
    王磊(中法网网友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作为一种侦查手段,我认为采取这种方式还是能够达到一定的效果,当警方对于已发性犯罪案件没有任何线索时,利用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和作案特点,以此为诱饵“引蛇出洞”,这样很可能将本来毫无头绪的案件破获,当然是积极可行的。
    也许有人会担心这样会诱导本无犯意的公民性犯罪,我不否认这种可能性存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这种“一时冲动”引发犯罪的案例,但这种情况毕竟属于少数,穿着“高跟鞋、迷你裙、低胸上衣”的年轻漂亮的女子比比皆是,所以不能单纯地把这种情况列为“诱导犯罪嫌疑”的范畴。此外,如今的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很多,不单单是性犯罪的诱惑,还有金钱、权力等诱惑,这些都可能“诱导”人们去犯罪,如果一味强调表面上可能存在的犯罪诱因,而忽略实质上的犯罪本质,不利于有力打击犯罪。
    刘兵(中法网网友北京依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性犯罪常常属于“激情犯罪”,郑州市挑选年轻漂亮的女警穿着比较暴露的服饰,去引出强奸犯,好像有诱导犯罪、制造性侵犯案件的嫌疑,但是即使女警官不这样做,穿着高跟鞋、迷你裙、低胸上衣等比较暴露的服饰的女性仍然存在,那么诱导的因子仍然存在,所以犯罪必然存在,女警官只不过是这些穿着暴露的人群中的一员而已,怎么就有诱导的嫌疑呢?另外从犯罪心理学来讲,穿着暴露的女性不是强奸的必然原因,强奸犯的主观心理才是主要原因,你不能犯了罪,反而怪人家穿着太暴露,人家暴露是人家的自由,你犯罪就是你的不对了。
    徐卫东(中法网网友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打击已经实施的犯罪,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是刑法的目的;而犯罪的诱因复杂多变,不能因有一种可能,就让警察扮演一种角色。况且女性的“高跟鞋、迷你裙及低胸上衣”是性犯罪诸多原因中的一个“可能性的”因素,而不是“必然性的”因素。因此,郑州市的做法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不仅无法律根据,且不值得提倡和宣传。
    刘会军(中法网网友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
    我觉得我们要分具体情况来看待这个问题:如果警方采用这样的手段是为了抓捕到那些已经实施了犯罪的人,则无可厚非,因为现在案件的侦破难度越来越大,采用“警方圈套”也未必不可;但是,如果警方这样做是为了引诱那些有犯罪倾向的人,使其犯罪,从而抓捕,则是错误的、不值得肯定的。因为性犯罪往往都有一定的偶然性在里面,如果没有碰到这些漂亮的女警,当事人也许一辈子都会是一个守法的公民,但是也有可能因为女警的引诱而一时把持不住。用“警方圈套”的手段来引诱人犯罪,在法律上是说不过去的。中法网整理


  
来源:中法网&北京晚报
                    
                         没有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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