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三石头客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搜索
查看: 52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写给安替

[复制链接]

915

主题

0

好友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2:42: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songhualin    转贴自:    点击数:2537    更新时间:2002-10-15]              
                                    26[center]写给安替
作者: songhualin [/center]
  这么晚才注意到安替发表了一天多的这篇贴子,然而在凌晨两点,我被安替的故事打动的热泪盈眶。
  我曾经在10月24日在锐思和思想同时贴了《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那样极度痛苦无奈下的文字,而今发现安替似乎也是性情中人。
  安替写道\"无论多么美满的感情,只要不是她内心最真实的召唤,就有权利拒绝,哪怕是一夜之间让一个爱她的人伤心到死\"。是啊。哀莫大于心死。但是我知道安替今天还是想着他的MM的。其实人分手时候,很难做到\"挥挥手,不留一片云彩\"的境界,人是有感情的!
  是的,分手时候也许总是举重若轻,不需要给出任何理由。其实安替写道如果他站在那个女孩的立场上,也会选择分手。
  在互联网上,在西祠的锐思、思想,你可以通过思想通过锋利来赢得网友的认同,但是你无法凭借这些征服女孩子的心。但是,这仅仅是问题的一方面。女孩心,天上云,相信此时的她的心情也不会比安替开心多少。但是女孩子的残酷就在于当她发现了问题的本质所在的时候,她即使也会黯然神伤,但是还会毅然选择放弃。这一点也许比男孩子还要果断。我想安替和他的MM的分手,应该是存在着本质上的分歧,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再多努力也没有用,她知道你对她好对她真心,但是她感到累,她想过自己向往的生活她不认同你为她做出的抉择,这是无可挽回的事情!
  安替已经习惯把最好的东西给她的MM,想起若干温柔片断就会伤痛不已,这就是爱情主义者的悲哀。如果这程式化或现实化之后,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了,一切变得成为精确的计算和筹划。我分手时候那个女孩子发邮件给我,说道\"有即无,无即有,有无之事,全在一念之间\",也许果真如此。
  自己和那个女孩子分手半个月了,其实这半个月以来我开始更加认真努力的工作来排遣心中的郁闷。我可以心平气和的告诉朋友这件事情。但是当我在电脑前在孤灯下浴血奋战自得其乐的时候,忽然间看到一句话,一首诗,我依然会有一种十分酸楚的感觉,看到她喜欢的物饰喜欢的书刊,我依然想买给她,但是后来就觉得自己是多此一举。很想挂个电话到她的宿舍,仅仅是为了问候一声平安,但是我还是抑制住自己,因为我知道此刻的我即使在电话里也依然很难控制自己的激烈情绪。想她的心已经离我渐渐远去,想起曾经在一起的短暂快乐时光,伤口愈合了,再迸裂,再愈合,再迸裂,这样反反复复的折腾自己。我清楚的知道自己至少目前还没有完全走出她的阴影,也许这需要古老的偏方,时间和另一个人。
  \"就当四年是一个他人的故事吧\",在我不久前的分手时候,我发给她了一份自己的收藏,标题就是\"所有的故事都随风而去\",我把她几年来给我的信全部敲到了计算机上,每封信后面都有我对这份情感的真实感受和评论。她读完也承认十分感伤,但是她还是告诉我,都过去了,那段青春的记忆纵使美丽,也将一去不复返了。不同的安替失却的是MM,我失却的是陪伴我许多年的JJ。她太了解我了,尽管我已经变得一天天长大独立超脱,但是在相识十三年相知十载相处两年的她的眼里,我永远是哪个十年前长不大的孩子。
  爱情对于每个人而言,特别对于性情中人而言无疑十分重要,但是生活中依然有许多现实的和遥远的事情比爱情更重要。写了这么多,但愿安替过的好,找一个彼此适合的女孩子去一起一天天的变老,对于今天的故事,也许安替会永生难忘,但是就让它作为一份记忆珍藏吧!
  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 
                    
                         没有任何评论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转发到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三石头客栈 ( 闽ICP备17012760号-1  

GMT+8, 2024-5-2 23:12 , Processed in 2.90160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