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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2:47: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作者:馨儿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166    更新时间:2005-12-2]              
                                    
  
  
  
  
  我问自己见过狼吗?
  脑子里竟然首先出现的是小时候看童话书里那特意强调出的张开很大的嘴,有一条猩红舌头的大灰狼,体型也被画的很强壮,满脑子都是吃人的想法。及至我小时候,想起我奶奶哄我睡觉时,也常说起:“还不睡?再不睡,大灰狼来吃了你。”
  记忆中是见过一次狼,在动物园里,是个个头不大的灰狼,在一个下午有着明媚阳光的天气里,我见到这只狼蜷在笼子的一角,把脸埋在臂弯中,没人能看到它的面目,但仍能感到它的警觉,因为那一层毛皮并没有随着它的假寐而倒伏下去,我感到了它对外部世界的那份警醒以及一种与生俱来的孤傲,狼真的不具备王者之气,不象老虎在笼中歇息过后,逡巡在笼子的四边,以一种王者的眼光打量着笼外的观看者,那眼光中是一丝不屈?一种重归山林得以自由呼啸的渴望?还是一种睿智?一份安命的把铁栅以外的一切都视为牢笼的狡黠?
  我知道狼不同,他的低调只是为了寻找时机冲出束缚,那份警醒永远为这个目的服务,养精蓄锐也许为着这一生都不会达成的目标,因为只有这种动物的骨子中透着一种不屈,一种永不为世人所驯服的孤傲,千百年来,人始终无法驯养狼,很多大型马戏团的节目中并没有见到会有狼屈尊为人类表演什么,他会骄傲到不出席人类为他开出的出场名单上。依旧一个桀骜不驯的孤影或是一个强大的团队,在雪野,在山林,在一个皎洁的月下,站在一个高高的崖上,发出一种嗥叫,在遍野的宁静里回荡。
  我知道狼不是王者,但他是贵族,一种通过血与火争来的荣誉并将世袭下去,而每一个继任者都会为捍卫这种精神而永不懈怠的高傲。
  那夜晚中随风呼啸,绵长泣血的狼嗥,是一种呼唤同类彼此为生存而鼓励的温情,也是一种时刻向号称强大的人宣布还有一个叫狼的生命还存在的现实。
  1911年,白狼在纽芬兰岛灭绝,1917年佛罗里达狼在北美灭绝,1948年袋狼在澳洲灭绝。。。。。。那野狼绝望的哀鸣,同时也是征服者的挽歌。
  近年来看过的报道中,有猴子逃出牢笼的,还有鳄鱼,但它们都无恙地回到了该回的地方。2002年10月24日,夜幕下的宁波市东钱湖野生动物园内,6匹狼用嘴拱、爪挖,撕开了铁丝网,集体逃向了周边连绵起伏的郭同岙山。消息传出后迅疾在东钱湖野生动物园周边的10多个村庄中引起恐慌。民警、猎户纷纷出击捕杀,连狼狗都不敢放过,各村庄也组织巡逻队昼夜巡逻,如临大敌。
  后来的结果是一只狼被活捉,其它五只均被剿杀。
  能说什么呢?都是被保护的动物,是说人始终在心里畏惧狼所以痛下杀手?还是狼注定跑出去就要吃人?其实狂热嗜血的动物就是人,那种万物之中唯人才是王者,一种笑傲群雄的自得。
  犬科家族包括大约三十七种,现存的狼、狐狸都是犬科,狗因为忠义得到了人的喜爱,狐狸则因天性而被人称为狡猾,狼因为不驯则使人心生恐惧。人总是自赋忠诚、聪明和强大,集三样优点为一体,而那三样动物分领了人的特点,狼因骨性里那种与生俱来的孤芳自赏不断遭到人的猎杀,狐则因聪明而引起猎手的斗志,我就是想不明白,人何以要残忍到吃狗肉?那个多少年来对人俯首贴耳,赤诚忠义的人类朋友?
  这个时候我为狼的不肯屈服于人类而庆幸,他始终是一个贵族,一个人类思想中挥之不去的以聪明和力量陪衬着人类强大的动物,尽管每一次为了证明人类的强大都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但那样的执拗就是不会从血统中消失。
  不但不消失,死后坚硬的毛皮仍会为人所用,有硬硬的狼毫笔由史官书写出历史,这狼真是把那份执拗发挥到了极致。
  人面对打不倒的对手时会景仰,面对屡次被打倒却又能顽强站起来的对手时敬畏,人凭借自己的智商,从冷兵器到火药,而狼应付人的本领却还是天生的那种孤愤,当狼被钳住利爪或尾巴时,在猎手嘲弄的眼光和取笑般冒着青烟的枪口下,狼会从眼中射出一种仇恨的目光,一种直视对手心灵的目光,看到多少个猎手所讲的故事,没有一个不为那时的目光所颤栗,那恐怕是一种深入骨髓般的仇恨和不屈吧?人祟尚壮士断腕的那种激昂惨烈,而在动物中除去那些天生具有保护功能的晰蜴、蚯蚓等动物外,能忍受着剧痛为逃生而咬下左膀右臂的动物又有几个?也许正因为有了这种不屈,人在畏惧这个对手的同时,又为他加上“残忍”的性格描写。
  那被断去臂膀的狼必会在受伤的地方,在一个寒月下,发出不屈的长嗥。
  都听过那个故事,狼崽子是不能往家抱的,因为半夜母狼便会寻上门来,发出哀嗥,并且夜夜如此。同为哺乳动物,人类为人所发生的故事可以写的可歌可泣,面对独狼的寻子却采取漠然取笑的态度,人不能驯化狼,那肯定是经过很多次试验的,但狼不会执意持驯服人类的谬想,偶然可数的几个例子,是狼确实吃过人,可狼也哺育过人,把人教成象狼一样茹毛饮血,爬行疾走,虽然这很使人觉得道义上不能接受,但从一种天赋的动物本性上看,难道这其中没有一份狼独有的高于人类的智商吗?
  人什么不吃?人有什么下不去嘴的?吃人了归于天灾人祸,吃尽各种鸟兽飞禽还要做得意洋洋状,人总为自己的屠杀找到理由。
  20世纪初,在美国的一片森林里,生活着4000头鹿,尾随其后的便是以凶残著称的狼。人们为了保护鹿,便大肆的捕杀狼,不久,狼被打光了,鹿无忧无虑地生活在森林里,自由地繁衍扩大着种群。可惜好景不长,鹿群很快就发展成几万头,他们在林中东啃西啃,渐渐森林植被被破坏,大地枯黄凋敝。灾难终于降临在鹿的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然后是疾病夺走了无数只虚弱的鹿的生命,到了40年代,森林中只有为数不多的病弱的鹿苟延残喘。
  狼是肉食动物,夏季也偶尔吃点青草、嫩芽贺浆果,但经常的食物是野兔、鼠类、河狸,间或还能捕到小鸟。狼的最大本领是利用群体的作用,捕杀比他们大的多的食草动物。加拿大有句民间谚语:“狼靠腿吃饭。”狼每小时能跑32公里。狼除了养育子女期间,每天都在自己方圆数百公里的领地内,往返奔跑,寻觅食物。狼发现鹿时,先是追赶。一般雄健的鹿比在后面追逐的狼要跑得快。狼很快发现追赶莫及,便知难而退。如果是老弱病残或是偶尔失足,狼就狠追不舍,甚至轮番追杀,通常总是设法消耗猎物的体力以后,围而歼之。所以他们捕食的主要是老弱病残,遇到速度快的成体或是以角和蹄自卫的群体动物,他们仍然无能为力。冬季遭狼伤害的鹿中,有58%是六岁或年龄更大的鹿,而这个年龄组的鹿只占鹿的总数的10%。这个事实说明了,狼所要消灭的正是应该消灭的部分。因为这些鹿大多已经老了,病残了,丧失繁殖能力了,它们的作用只是消耗更多的植物资源。消灭它们在客观上就是强壮了鹿的种群和保护了鹿的食物资源。对其它的食草动物也是如此。再者,狼在取食猎物时,也不能吃的干干净净,总要留下一些骨头、皮肉和残渣剩屑。这些都不会浪费,还有更多的肉食兽类贺鸟类,如狐狸、秃鹫、鹰、乌鸦等等正是依靠狼的残羹剩饭来维持它们的生计。如果没有了狼,那么这些动物就很难度过难熬的冬天。所以在动物学家眼里,狼是一种智商很高,富有人情味,在整个草原和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动物。正如美国狼基金会主席阿斯金所说的:“黄石公园若没有重要的肉食动物,就像一个钟表没有发条一样。\"她这里指的是狼,当然也不仅仅是狼,完全可以引伸到整个自然界。
  人们怎么也没想到,狼竟然是鹿的真正保护者,尽管它吃鹿,但控制了鹿的数量,从而保护了森林的整体平衡,而且它只能抓到体弱老病的鹿,这个优胜劣汰的育种员也非狼莫属。
  不知何时起,我变的欣赏起狼来了,我不再肯听着世人嘴中所讲的狼来想象狼的残忍,我从心底为这个动物的那份傲气而折服,那崇山峻岭中蹒跚行走的一个警觉的孤狼,那茫茫荒野里雷鸣电闪般的咆哮的群体。
  狼,人说起来时,爱用“匹”,即一匹狼,七匹狼的称谓,而匹一般指马,是否因为狼不大的个头中蕴藏着很多让人潜意识中不得不佩服的智慧而给的一种略带敬意的称呼,我不得而知,但这是几乎所有和狼有关的词汇里我个人感觉略含褒意的一个词。
  但愿我们人类也能从动物身上学会某种坚毅不屈的品格,去掉一些让人生厌的兽性,不再认为吃动物的鞭便会壮阳,吃动物的心就可以明目,让我们用人的思想理性来增加自己的道德修为,而不是靠食补,整日一片虚火翻腾的浮躁。
  人类与地球上的所有动物一样具有生存权利和生存意义,人类只有尊重其他动物的生存权利,不可以貌取人、除恶务尽,自然界本无益兽、害兽之分,只有捕食与被捕食的食物链关系。
  人和人也是一个协作的团体,合群不合群,全在个人心意,唯不伤害同类,那么孤独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茫茫天地间,独行一孤狼。
  我们是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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