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义 转贴自:中国农村研究网 点击数:2709 更新时间:2004-8-12]
-----来自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新兴村的调查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新兴村代表一千多口村民的78个村民渔业联合承包组织被自己新选出的村委会推上被告席,理由是上述村民与上届新兴村村委会签订并已实际履行两年多的鱼池承包合同系无效合同,要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并判令上述村民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鱼池。面对新兴村村委会“忘恩负义”的做法,该村村民十分愤怒,纷纷上访到当地政府和有关新闻媒体。
据了解,涵江区三江口镇新兴村的前身是涵江区三江口镇哆后村。1996年底,涵江区三江口镇哆后村拆分为涵江区三江口镇新兴村和涵江区三江口镇东盛村。由于新兴村和东盛村在拆村后未对共有的滩涂进行侵分割,故原涵江区三江口镇哆后村的滩涂属两村共同共有。2001年12月12日和2001年12月15日,东盛村和新兴村分别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分别通过了对属两村共有的原哆后村大港琴的鱼池进行提前进行投召标,发包给本村村民的决议。2001年12月16日,东盛村和新兴村联合成立了涵江区三江口镇东盛村、新兴村原干部池、队长池、大港岑(琴)鱼池招投标工作小组,并向三江口镇人民政府报告,要求将上述鱼池提前承包给本村村民。2001年12月18日,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同意东盛村和新兴村的报告。2002年1月9日和2002年1月23日,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在镇长办公室召开了会议,会议由镇长陈元山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副镇长许榕兴、郭国防、李勇及东盛村村书记郑国楷、村主任肖国富,新兴村村书记郑玉森等人。会议确定了各滩涂鱼池的承包金及承包细节,并确定了东盛村和新兴村的分成比例。2002年1月和2002年9月,郑玉荣等村民代表与东盛村和新兴村分别签订了为期6年的鱼池承包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了承包金。2003年5月12日,新兴村和东盛村分别取得莆田市涵江区海洋渔业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许可使用期限至2005年1月1日止。
据承包代表肖某介绍,经2002年1月份第一轮承包后,当时还剩下8个鱼池无人问津。于是村里举行第二轮投标,他通过公开投标获得岱仔路鱼池的承包经营权,2002年9月15日与东盛村和新兴村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支付6年的承包金。合同签订1年多,双方合作良好,也没发生群众纠纷。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03年8月,新兴村举行了干部换届选举,结果上届的村委成员全部落选,新村委会成员就职后,立即对上届新兴村村委会与村民所签订的鱼池承包合同动上心思。为了达到夺回鱼池、重新承包的邪恶私欲,新兴村村委会就煽动部分没有参加投标的村民以原承包没有公开投标为名,频频上访闹事,企图混淆视听,迷惑有关政府部门和善良的百姓,结果莆田市、涵江区两级政府听信谗言。在市、区政府的支持下,新兴村村委会就以承包合同未经公开投标,在原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延包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在未经村民大会通过,也未经村民代表通过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19日(东盛村未参加)向涵江区人民法院分别起诉78个村民联合承包组织。
新兴村村民代表郑某告诉记者,新兴村的鱼池承包决策都是在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基础上,报镇政府批准认可的。村里还专门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整个承包过程历时9个多月,投标结果在镇政府批准、认可后,还公开张榜公布。这能说是没有公开招投标吗?
三江口镇政府知情干部透露:新兴村的鱼池承包行为虽然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但其承包结果不仅得到镇政府的确认,也得到村民的广泛认可。1年多时间里,双方相安无事。而去年村干部换届后,便出现了这桩怪案,应该说是新兴村新村委们精心策划的一场“扰民恶作剧”,可惜市、区政府某些领导对新兴村的承包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站错了立场,表错了意,结果事态就进一步恶化到今天这个地步!如果现在认定新兴村鱼池承包行为是违法的,那么镇政府在此案中的过错该如何追究呢?
据涵江区人民法院的安排,新兴村村委会提起的78个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于3月26日起陆续开庭审理。法院在诉讼期间依法追加东盛村村委会为共同原告。
法院经审理认为:1、新兴村村委会提起诉讼没有经过村民大会通过的行为合法,而该村委会仅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承包行为是违法的。2、鉴于双方签定的合同已超过一年,承包户已实际对承包鱼池进行投入及新兴村村委会行使鱼池发包权期限至2005年1月1日止的事实,判决双方签订的鱼池承包合同部分有效,即自合同签定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有效。部分无效,即自2005年1月1日起无效。4、造成合同部分无效,双方均有过错。5、鉴于新兴村村委会已全部收取承包金,且未分配给东盛村村委会的事实,判决新兴村村委会将多收的承包金返还给承包户。6、案件受理费双方各承担一半。
承包户郑某告诉记者: 2004年4月,涵江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既然确认新兴村村委会违反法定程序,越权发包的行为违法,却未对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违法赔偿责任。我们不服,已提起上诉。
经过实地观察,记者发现,由于新兴村村委会的干扰,已导致莆田市政府认定的“哆头蛏”蛏苗养殖基地的生产惨遭破坏,百余亩蛏池已错过季节,造成直接损失近100万元。
目前,该经典的“扰民”案件已引起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新兴村村民的遭遇正考验 “三农政策”的有效性、真实性。为了准确、真实地揭示事件的全貌,记者将对此案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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