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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章:娶个博士做爱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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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3:3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509    更新时间:2005-4-4]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   
                娶个博士做爱妻
                 土生阿耿
    前一阵子,土生阿耿在网上读到一则“女博士被书本夺取贞操”的新闻。某位女博士担心“博士帽压坏意中男士脆弱的心”,只向婚介所提交了自己的本科毕业证书。后来,当女方认为两人情感已经被锁定在“二人世界”时,便将“本科面纱”揭开,露出了“博士身世”。不料,心爱一年的男友立即提出分手,并跑到婚姻介绍所,指责他们当时没有把好关、验好货,让自己受骗上当。
    怀着“澎湃的心潮”读完了这则新闻,土生阿耿不禁“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据说北京和上海30岁以上的未婚女子各有百万之众,特别以女博士嫁人为难,往往是“门前冷落鞍马稀”。女博士到底怎么了?为何还有“男人,女人,女博士”的流传?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坐在路口对着夕阳西下,白云深处没有你的家”。女博士嫁人难,可分解的原因颇多。有人认为是遗传因素在作怪,因为根据英国剑桥大学和日本东京的科学家联合做实验,发现母老鼠照料幼鼠的母性源自一种称为Peg3的基因,而这种基因是母老鼠的父亲遗传给它的。没有这种基因的母老鼠的后代成活率仅为8%,而拥有该种基因的则有83%的成活率,他们还发现了一种Mest基因能促使产生一种与众不同的蛋白质,也能使老鼠母性昭然,由此实验推断“大男子主义”可遗传;有人认为传统社会的“男权主义”观念在作怪,一直影响着“霸道男子”的支配之心和驾驭之意;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心理问题,是男人的自卑心戕害了女博士的婚嫁机会;还有人认为,是女博士自身要求太高,过于挑剔的心让女博士们“抽刀断水水更流”。
    “世事茫茫难自料,春愁黯黯独成眠”。一觉醒来,土生阿耿忽然想到了我长期呐喊的民法理念。于是,一种尝试着从“民法理念”的角度剖析“女博士难嫁”的欲望油然而生。
    民法理念的园地里有高贵的“主体理念”、神圣的“权利理念”、天然的“平等理念”、挥洒的“自由理念”、浪漫的“契约理念”、厚重的“诚信理念”以及美仑美奂的“程序理念”。简单的分解开来就是,主体理念强调人与人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理解和人格认可;权利理念强调每个人必须时刻“为权利而斗争”,同时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平等理念强调人与人之间不能相互压制、歧视和干涉,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机会进行自我发展;自由理念强调人要有自主意识、开放意识,而必须拒绝封闭、猜疑、嫉妒等劣性;契约理念强调人与人之间进行人际交际行为、发生人际交际关系必须有着浓厚的“连带”关系意识;诚信理念强调不欺不诈、以诚相待;程序理念强调为人、处世、求学、务业、嫁娶要本分、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慢慢来”,而不能急于求成、“一步到位”、“直奔主题”!民法理念不同于民法规则。如果说民法规则是一棵苹果树,只能生长在特定的土壤里,那么民法理念就是苹果树结下的苹果,可以销往四面八方、五湖四海。换句话说,民法规则只适用于由民事法律调整的特定范围,而民法理念则可以适用于一切领域!它是人们为人、处世、求学、务业、嫁娶的制胜法宝和巧妙指南。人际交际行为(包括人际交流行为与人际交易行为)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民法理念的指导和润滑。
    据此原理我们可以寻求到解析“女博士难嫁”的方法论。本能地排斥女博士,甚至把女博士归入男人、女人之外的“第三类人”,表象上是似乎把女博士看作为一种“人”(只是在性别上作了嘲讽处理),但本质上是抹杀了女博士“人”的属性,显然这是欠缺“主体理念”的极端表现,而这个结论的有无不以被批评者是否承认为转移,此其一;其二,本能地排斥女博士,表象上似乎可以认定女博士还有与他人结缘的机会,这种男人形式上是“把伤心留给自己”,“把快乐带给别人”,好像做了一项“公益事业”,但本质上是对女博士权利的一种变相剥夺,是极端的欠缺“权利理念”的典型表现,因为某一个观念一旦形成了“规模效应”,聚集成“大众理念”,那么,无疑要耗费大量机会成本,造成相对应领域的利益失衡。于是,当“本能地排斥女博士”的负极观念一旦蔓延,女博士的结缘机会将在无形中减少,土生阿耿认为这其实是在蚕食女博士的择偶权利;此时,有人或许会拿出“自由理念”来挡箭,但这恰恰又给了我对此加以指责的机会。因为民法理念中的“自由理念”要求人们具备成熟的自由理念,易言之,成熟的自由理念必须是建立在对他人人格的承认(主体理念)、权利的尊重(权利理念)基础之上的,以否认他人人格、消磨他人权利为代价而换来的自由,是对自由理念的滥用,本质上是不自由,此其三;其四,本能地排斥女博士,还透视出排斥者欠缺起码的“平等理念”。“平等理念”在性别上的反映就是男女平等,传统社会中的“男权主义”或者“大男子主义”其实就是在制造“男女不平等”的异性交际之变态格局,凭什么女性就不能有高学历?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古时,大量的才女被淹没,只能留在炕头做生殖工具,今天,如果仍然留恋这种婚姻生活模式,那就是彻头彻尾的倒行逆施!其五,本能地排斥女博士,甚至在“激情过后说分手”,也是欠缺“契约理念”和“诚信理念”的人格暴露。恋爱是社会契约的一种,一方发出“以青春赌明天”的要约,对方作出“以真情换此生”的承诺,一个恋爱合同就成立生效,“契约必须遵守”是“契约理念”的应有之义,以“女友是博士”为借口任意撕毁恋爱契约,显然是既缺少了“契约理念”的这根筋,又缺少了“诚信理念”的那道弦!最后,本能地排斥女博士,与“程序理念”也是背道而驰。女博士与其他女子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学历高,但学历高是否意味着不适合做“爱妻”?这就需要双方通过彼此的了解来作出判断,这是理性恋爱的必经程序。然而匆匆忙忙跨过这道坎儿,“迈过锅头上炕头”,不假思索地本能排斥女博士,何谈美仑美奂的“程序理念”?
    可见,当前婚恋领域内出现的“女博士难嫁”的异化现象,完全可以用民法理念来解读。土生阿耿曾经指出,民法理念是现代法治的“垫脚石”,因此,在全社会普及民法理念,铸就民法理念,不仅有利于法治社会的稳步构建,也有利于女博士婚嫁率的正常上升。
    “真情伴你走,春色为你留”。学历是学历,爱情是爱情。婚恋的激情不会因学历的高低而必然消长。大量的女博士在经历过寒窗苦读戴上“博士帽”之后,其女性温柔的本色不仅没有褪减,反而会因学术修养的提高而更有柔情,令好多男子发出“今生复何求”的感叹。所以,土生阿耿呼吁更多的男子快速培育丰盈的民法理念,并理性的作出决定:娶个博士作爱妻!
                2005年4月3日凌晨于上海·野马浜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
作者联系方式:
QQ:68190161
E-mail:tsageng@sina.com
个人主页: 李绍章:娶个博士做爱妻

  
  
                    
                     
游客『水芙蓉』于2005-4-11 14:39:25发表评论:
评分:5分
    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还在作怪,时代在进步了,女子在某方面高过男子不应该不被接受了。。。

游客『stone』于2005-4-6 21:37:50发表评论:
评分:5分
    欢营土生阿耿提供优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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