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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实名能否还网吧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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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3:27: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赵福军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437    更新时间:2004-11-26]              
                                    发表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出处:网吧黄页专稿  
  在媒体一次次的“问题网吧”暴光风潮下,网吧行业似乎从一个新生事物逐渐沦落为众矢之的,成为人人欲除之而后快的泄愤对象。在这种语境下,针对网吧行业的种种治理对策相继出台,其中最具有全国通行性的对策可以说就是网吧的实名制度,但实名制度在各地推广以来收效却并没有理想中的那么乐观,而且招来了广大的网吧业主与网民的抱怨。为什么善花会结出恶果?网吧实名制度的运做中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网吧实名制能否还网吧一个清白?
               实名制:理想是否等于现实?
  网吧为什么要实名制?原因是网吧作为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人员流动性很大,相关部门为了方便管理,尤其是为了加强对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一政策的执行力度,才出台和推荐各地执行实名制。随便上网搜索一下,就会发现各地为了配套这一制度的实行,开发和创造了许多新的软件、过滤装置,例如莱州的“电子警察”、长沙的“网络110”软件、陕西的滤黄软件、宁波的黄色过滤器、榕城的实名制卡以及净网先锋、 阳光骑士、绿色动力身份认证系统等,这都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网吧实名制度的成功运做是需要依靠一定的配套软件和电子身份认证登记为基础的。
  网吧实名制的运做机理一般是由网吧业主先在各地的公安机关所在地购买并安装网络身份卡系统,网民上网必须携带身份卡才能入内,网吧业主不得接纳无卡人员;而该网络身份卡一般是由各地的计算机安全机关通过招标开发研制,然后再由网吧业主作为中转机构转卖给网民,网民在买卡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和复印件,由网吧工作人员将购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准确输入卡内,再由管理系统自动传至各地的数字证书中心。而且通常第一次购卡的人员,还必须进行文字登记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应该说理论预想中的网吧实名制度对于加强网吧行业监管,防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进入是十分有效的,但是该理论的成功运做是建立在广大网吧业主、广大网民积极有效配合,相关管理机关秉公执法、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网吧实名制度之所以会在各地受挫,引发大量的抱怨不是理想出了问题,而是现实中的具体运做环节出了问题。
               网吧实名制运做中存在的几个绊脚石
  1、网络身份卡系统推广中存在强买强买
  购买和安装网络身份卡系统当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对价,但是网吧业主之所以要购买和安装此系统和推销,刷卡完全是为了方便管理机关的管理,从某种程度上是管理机关将自己的管理职能有意或无意的转移给了广大网吧业主。因此管理机关出卖和推广网络身份卡系统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网吧业主安装网络身份卡系统或监控软件的行为只能是出于公共利益和管理的目的,原因很简单:政府部门不能经商,否则就是既充当运动员有充当裁判员。而且购买的价格也应该仅仅以该软件或系统的设计开发成本来计算,而不应该依据市场的供求价格来计算。同时对于业主因购买软件所交费用应该开具相关的收费凭据。
  但是现实中许多地方机关却公然将借此来捞取利益,强买强卖。据一些网吧业主反映: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强制业主安装网络身份卡系统,并给每个网吧分配销售不低于200张卡的任务,而每张卡却要价高达15元,完不成任务的业主只能自己陪钱自己购买,而且这套系统出现了问题却一般得不到及时的售后服务。再比如强制重复安装“净网先锋”与“网络神探”监控软件,其实两者的功能基本相同,但这功能基本相同的两套软件却价格截然不同:“净网先锋”软件安装费每台43元,而“网络神探”的安装费、实名卡费、维护费、升级费加起来却不低于1万元,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强买行为。
  据相关协会近两个月对全国网吧生存状况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网吧经营状况惨淡,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占54.81%,网吧业主认为政府部门对网吧的管理矫枉过正和较为严格各占到60.65%和29.21%。可以说网吧行业现在已经处于微利或赢利的边缘,而有些部门却仍借手中的管理之权强买强卖,捞取巨额利益,这无疑会使广大的网吧业主对其推出的一系列对策持一种戒备心态,作出不合作的行为,无形中对网吧实名制度的推广和应用形成了阻力。
  2、政策之间相互打架,使业主无所适从
  上网实名制度以及配套的网络身份卡系统都是由公安部门倡导作出的,而文化部门却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网吧业主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面对相互打架、重复的规定,该听谁的?网吧业主是谁也得罪不起,于是乎都得遵守:既要刷卡,又要进行身份证的登记,必然降低经营效率,而又有多少网民愿意走这么烦琐的程序呢?其实上网登记和上网实名制度所起的功能都是相同的,而且后者的网络身份卡在网民第一次购买时已经录入了购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并且由管理系统自动传至各地的数字证书中心。应该说上网实名制的适用比身份证登记更加方便,但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政策的矛盾不一,却使得网吧业主无所适从。
  其实网吧管理中存在的多头管理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掐指一算网吧的婆婆可多呢,开办一家网吧既要到文化部门办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去申请执照、又要到消防部门办安全许可、还要购买公安部门价格不菲的监控软件,同时还要受到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法制办、中央文明办、团中央等近十个部门的管理。这么多部门插手网吧的管理,如果都是积极的从各自的角度和职权范围内管理和促进网吧产业的发展倒也说的过去,毕竟伟人曾经教导我们人多力量大。可是组织学理论也告诉我们在职责不明确的情况下,多人管理等于无人管理,人人负责等于无人负责。原因很简单:人性本恶,“搭便车”心理是人的天性。结果是由于众多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导致管理上的极度混乱,使得网吧业主无所适从;使得网友们发出了“10部门管理不好一网吧”的无奈感叹。
  3、影响经营效率,打击消费者信心
  网民之所以到网吧上网除了很少一部分人因为那里适合于进行多人电子竞技或网络游戏外,很多人进入网吧是因为出差在外,或因为自己的经济能力还不能支撑属于自己的个人电脑,因此可以说很多人进入网吧或是偶尔进入或是仅仅为了一时的休闲,和朋友聊聊天,接收接受电子邮件,看看新闻等。
  而上网实名制度却需要网民购买网上身份卡,对于不经常上网的网民尤其是对于因工作而到异地仅为了工作而偶尔进入网吧的网民,除了支付上网费用不说,还必须买一张15元的上网卡,相信很多顾客会宁可不上网或通过别的途径上网,例如寻找黑网吧。对持卡的网民上下网的刷卡都是需要时间的,假如是几十台机子的小网吧还好,要是上百台机子的大网吧,一时上网的人又多,则又是开机刷卡,又是结帐刷卡,会使网吧管理工作人员头晕眼花,最令业主门苦恼的是碰上读卡机反映迟钝或服务器假死,就需要反复刷几次卡,无形中就降低了工作效率。假如遇上突然停电,网民不能成功下机刷卡,则这张卡就可能一直显示处于上网状态,而且使得网民无法及时刷卡离开,尤其是对于异地网民,难道要他们下次专程来刷消这张卡?有些顾客为此和网吧业主大动肝火,而网吧业主更是无奈。
  网吧作为服务行业,如果不能提供让顾客满意的、便捷、高效率上网服务,必然会打击他们进入网吧上网的消费积极性和信心,而客源的流失,从某种程度上是减少了合法网吧业主的经济赢利来源,必然令网吧业主十分不满。
            除去绊脚石,还网吧一个清白
  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正是管理机关中存在的弊病、政策之间的相互矛盾、制度设计本身的不足或考虑欠缺导致了网络实名制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才导致了广大网吧业主以及网民对网络身份卡的种种抱怨,才导致了网吧监管中的更大阻力。相信经过几个月的网吧整顿,我们的政府会变的更加理性,广大网吧业主会变的更加成熟,网民会变的对网络以及网吧消费更加有信心,通过除去实名制具体运做中存在的几个绊脚石,必然会还网吧行业一个清白。
  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过作者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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