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三石头在2009-11-16 23:48:55的发言: 照相机没电了,只好用手机充数。
以下是引用lisa在2009-11-18 10:30:23的发言:
难怪刑法规定光有口供是不行滴,一定要有佐证。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啊,事实上,当晚要把徐峰童鞋扛走时,我们找他的同屋,刘峻童鞋已经声明他一个人恐无法完成千斤重担,于是其他童鞋挺身而出了。只是楼上有一张扛出酒店外,有小鱼儿的那张,谁在把徐峰童鞋的头撑起来吗?事主请回忆。
以下是引用刘峻在2009-11-18 16:42:43的发言:
在楼上各位童鞋的努力下,排行榜探花分明已呼之欲出,请看大屏幕:
NO.3 醉徐峰夜店尽享双飞众人围观,鲁男子昏睡辜负春宵泪洒床头
以下是引用刘峻在2009-11-18 16:39:09的发言:
十周年之际,郁京忠童鞋以唠唠叨叨却煽情无比文字,迅速俘获全体童鞋(特别是女童鞋)的芳心,传颂至今。
十五周年之际,他(不是表妹!)还是那么的销魂,抛出“十大顶级花絮”的噱头。这个噱头,正打中了我的头,让我追忆起脑袋里充斥“十大美女”、“顶级A片”、“花絮绯闻”的大学时代。而更广大的童鞋,显然被这噱头勾起并强化了离别的黯然,从而让郁京忠童鞋再度引领风骚。
但是,号称“十大”,只给出“两大”,这种标题党、太监的行为,让我严重鄙视他,强烈要求持续更新......
以下是引用铁子在2009-11-24 22:44:56的发言:
小郁:你的古文功底真的不如刘峻。你看看人家刘峻:醉徐峰夜店尽享双飞众人围观,鲁男子昏睡辜负春宵泪洒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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